医院,一个救死扶伤的场所,帮助许多患者得到医治,在减少痛苦的同时身体逐渐康复,因而病魔往往心生畏惧。
这样一个关乎生命危亡的地方,就和法院一样,应该端庄严肃,体现行业特征,维护白衣天使的形象。
要是医院和大街上的商贩相仿,沉浸于花花世界,颇具世俗铜臭,则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。
近日,河南原阳县,一家公立医院在晚上用灯光装饰大楼,楼内还有音响奏乐,整体感觉像是身临歌舞厅,飘然成仙。#医院#
过路的行人看到这一幕脑袋里也是大大的问号,白天这里是神圣的医院,晚上却出现了五颜六色的灯光在闪烁,以及富有节奏的配乐,反差太大了,换谁都没法接受。
一般在酒店、酒吧、KTV外面才能看到如此花里胡哨的灯光,现在竟然在医院里看到了,而且还有模有样的,难道是在搞活动,买一送一?不对,医院负责人不该有这么大的胆子。
就这样,过路行人觉得灯红酒绿的门诊楼与医院形象严重不符,于是录下视频反映到有关部门,希望给出个说法。
很快,院方做出回应称,视频中的“医院”就要竣工了,属于还未投入使用的新楼,只在元宵节那一天安排了灯光秀活动庆祝。
据多人拍摄的视频显示,原阳县中心医院门诊楼的灯光交相辉映,五彩斑斓,甚至还能听到较为欢快的音乐。这如何得了!
有网友表示,既然医院是治病救人的,那就应该恪尽职守,将注意力放在攻克医学难题上、让病人以最少的钱得到最有效的治疗,而不是弄一些花里胡哨的灯去庆祝。
这位网友的意思是,新盖的楼可以用霓虹灯大肆“炫耀”一番,这无可厚非,但是作用到医院、学校等场所,就不适合了,给人的感觉很是轻浮、市侩,大大降低了公信力。
虽然医院门诊楼就要竣工了,但在禁燃令下只能用灯光和音响来代替传统的放鞭炮庆祝,此举原则上可行,因为寓意就是求个大吉大利。
原则归原则,办事还需要符合公序良俗,充分考虑老百姓的看法。
医院的这种装饰效果如同娱乐场所,和自身形象并不符合,容易引起误会,将灯光语言具象化:客似云来,万众欢腾,欢迎再次光临,期待下次再见!这确实有些唐突,是院方考虑不周。
当然也有人说,过年嘛,美化一下也没什么,怎么总是有人觉得,这也不行,那也不对,典型的强迫症,假如一点灯都没有,估计又有人投诉医院光线不好,死气沉沉。
主要是,人家安装灯光的经费很充足,这也许是它最大的优势。
那么问题来了,只用一次就搞了这么多灯光,是不是太奢侈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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